行政院青年輔導委員會青年職訓中心
『為民服務不定期考核工作』計畫
壹、依據:院頒「行政院所屬各機關加強為民服務工作實施要點」及行政院研考會、行政院青輔會訂定「行政院為民服務不定期考核工作計畫」
貳、考核對象:本中心與民眾申辦案件有關之各單位
參、考核方式
本中心為民服務工作不定期考核以由本中心籌組考核督導小組自行評鑑為主,其作業方式如下:
(一)
由本中心各科室相關人員組成為民服務督導考核小組(小組成員名冊如附件一),針對本中心各業務科室對外接受申辦案件之為民服務工作(尤以警衛室為主)及資訊化為民服務措施實施不定期考核,由督導小組委員以不定期、無預警方式至各單位服務現場實地了解平日為民服務工作情形,並依考核項目進行評核。
(二)
考核內容:
1、
就本中心對外服務場所內外環境維護、服務台設置及運作、警衛室服務標示、提供民眾服務設施、服務證(佩戴)及櫃台名牌(放置)、職務代理人標示及運作、工作人員服務態度及服務效率、民眾對服務滿意度調查、政令宣導資料、電話禮貌測試、節約能源等項目,實施不定期考核。(本中心自行考核項目如附件二,電話禮貌測試紀錄表如附件三)
2、
本中心為民服務工作不定期考核項目應公布於本中心網頁,並函送行政院青輔會備查。
(三)
考核結果:
1、
考核督導小組應將不定期考核結果提送本中心主管會報,並函送本中心各單位參考,同時公布於本中心網頁。
2、
本中心得依業務需要,就考核結果改進情形,廣為宣導。
3、
本中心得依業務需要,就考核結果辦理獎懲。
4、
本中心各接受考核單位對於督導考核小組提出之改進事項,應於二週內提出改進辦理情形,並列入追蹤管考。
肆、本中心參酌本計畫及實際需要,自行辦理考核,并於每年一月及七月將前六個月考核結果函送本會備查。
伍、經費:各單位配合執行本案所需經費,由中心編列預算支出。